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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差评被威胁血洗全家 警方:卖家真的已买机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3 02:48:26  浏览次数:73
核心提示:4月25日,郑州市消费者李海峰(化名)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他在淘宝网名为“左鲜生新疆特产”的店铺购买了几包干果,发现缺斤短

4月25日,郑州市消费者李海峰(化名)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他在淘宝网名为“左鲜生新疆特产”的店铺购买了几包干果,发现缺斤短两和瑕疵,在和商家沟通中产生了分歧,几番交涉,对方火气越来越大,竟然威胁他“如果差评,立马买机票,血洗你全家。”

此后,卖家居然给李海峰发来了购买的机票订单截图,并且发来信息,不断地威胁他,下跪都没有用。

此后,对方给李海峰发来了购买的机票订单截图,并且发来信息,不断地威胁他,下跪都没有用。李海峰选择了向商家所在地阿克苏市警方报警。

事情究竟怎么回事?4月25日上午,50岁的李海峰向记者讲述了经过。4月15日,李海峰在淘宝网一家名为“左鲜生新疆特产”的店铺上,购买了两单巴旦木、葡萄干等干果。在收到货物后,他发现,几样产品都有不同程度上的“缺斤少两”,此外还有一些次品。

李海峰说,他联系商家,提出了自己的疑虑,没想到对方态度恶劣,并开始不断威胁。李海峰提供的淘宝网聊天记录显示,刚开始,双方都比较克制。李海峰对商品质量提出质疑,没想到,商家发来一个充满威胁的“案例”:“前天有个学生,收到我这里的蓝莓,说是假的。我给她解释她不听,把之前买的,一起给了三个差评,然后我买了别的3家店铺的同款,寄到了他们学校的政教处。”

感受到威胁的李海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我觉得这样的情况,我要给商家差评。”李海峰说。

在李海峰提出全部差评后,商家表示,“你这边差评,我立马(买)机票”。此后,是“想死的东西”“跟你客气 把自己当个人”“快点蠢货”的谩骂。另李海峰没想到的一幕出现了:商家在聊天中催促李海峰去给差评,然后说出一句“血洗你全家”。

商家在聊天中还留下了一句话:你们这种买家,不弄死几个,还真不行。

只是因为给差评就被商家威胁“血洗全家”。气不过的李海峰还是给了商家差评。仅仅2分钟后,对方就发来了4月29日下午13点10分,“阿克苏—郑州”的机票订单截图,并贴出了李海峰的收货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李海峰提供的双方对话记录中看到,商家还提醒李海峰别忘了报警,并提供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别忘了报警。我叫左X,身份证号码6528271986XXXXXXX”。

4月24日上午10点33分,李海峰的手机收到两条短信“希望你不要尿裤子。你删差评都不行,给我下跪都不行。”

4月24日上午10点37分,感受到威胁的李海峰决定向淘宝网反映问题,并向店铺所在地,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

4月24日下午13点56分,淘宝网消费者热线的员工打电话告诉李海峰,根据他的反馈情况,已经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将根据调查结果向他进行反馈。

李海峰说,他现在战战兢兢,家里有老人,还有孩子,现在有人敲门都觉得害怕。“我向淘宝网反映了问题,他们要了截图,现在24小时过去了还没有回复。”李海峰说,经过多方联系,他几次将遭受“死亡威胁”的事情,向阿克苏警方进行了详细的讲述。

4月24日下午17点58分,一名自称阿克苏警方的侯姓警官联系了李海峰。记者在李海峰提供的对话录音中了解到,当地警方已经找到当事人,并且确认对方确实声称要“血洗全家”的威胁,同时,也确认左某确实购买了机票。

李海峰对警方的处理并不满意。“警方说只是通过文字威胁,并没有当面口头威胁,所以根据规定,够不上行政拘留处罚等。”李海峰告诉记者说,警方还告诉他,左某之所以定5天后的机票,是留有周旋的余地。

记者从双方的录音对话中还了解到,候警官表示,此次通话只是初步通报,将向有关法治部门咨询如何定性,将进一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办理。

4月25日下午17点20分,李海峰告诉记者,阿克苏警方下午2次联系他进行沟通。

4月25日下午17点31分,记者致电淘宝网消费者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查询后向记者确认:“根据投诉工单记录,显示商家谩骂、骚扰买家,并且威胁杀死他。”

4月26日下午17点17分,新疆阿克苏地区行署新闻办官方微博 @阿克苏发布 发布了情况通报:

4月25日,河南郑州消费者李海峰因网购与商家产生矛盾一事,阿克苏市场监管局、阿克苏电子商务协会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已协调关闭了其在淘宝网经营的网店,查封了其在属地开设的实体店。针对其涉嫌违法的言行,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并将依法处理。

感谢广大网友对此事件的关心,对阿克苏的关注。

坐了一天一夜车到郑州殴打买家小蝶的店铺

去年12月27日15时许,小蝶接到自称某公司快递员的来电,她看是郑州的移动号码便未考虑真伪,随后来到通站路铁道安宁家园附近一家快递取件点时,一名男子突然冲出对她拳打脚踢起来。

事发现场的监控设施记录下了小蝶遇袭一幕:

当天15时她在快递取件点边走边找寻“快递员”,当接近一辆黑色SUV停放处时,一名穿深色外套、内穿浅色衬衣和条纹羊毛衫的男子快步走出并迅速向她实施袭击,视频中另有一名男子在SUV附近但未对此进行制止。

实施袭击的男子先是出右脚踢中小蝶小腿部位,随后又出右手抽打她面部,整个殴打过程持续不足20秒钟,小蝶腿部和头部遭遇多次击打后摔倒,男子才转身奔跑离开。

当晚,小蝶的微信收到一个显示为江苏苏州的微信好友申请,该微信号的头像图片即为她指认的打人者张某,更让她觉得讽刺的是微信号的个性签名写着“顾客虐我千百遍,我待顾客如初恋”。

1月6日,针对媒体报道的女子在网购过程中因投诉而遭遇卖家殴打一事,淘宝方面回应称已对涉事商家实施封店处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对此事进行点评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来惩处”进行处罚。“商家的威胁行为已经触犯法规,但刑事犯罪是否成立,可能还有争议。”朱巍说。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对于这种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威胁要及时报警,公安部门应及时作为,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同时,需要交易平台建立制度,对于因差评威胁消费者的商户予以一定的处理。“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这类商户受不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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