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用心、走过场,漏掉一个小数点,监督、审核过程也全面失守。在湖南省衡阳市,4名党员干部因征地拆迁过程中不认真履职被处分追责。
6月10日,湖南省衡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该市珠晖区酃湖乡已退休工作人员尹仲篪在计算当地上托小学项目摸底房屋面积时,将摸底平面图上的踏步长度“7.7米”写成了“77米”,导致陈某足房屋摸底面积虚增359.725平方米;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工作人员颜一平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全程参与摸底监督,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错误数据;时任珠晖区就业局工会主席李进军,时任珠晖区教文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加意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到陈某足房屋现场核实房屋面积、装修及附属设施等情况,审核把关不到位,没有发现房屋面积、结构、性质不实以及补偿协议中附属设施登记表、装修资料不符合事实等问题,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共计247.74万元。
本应严谨规范的征地拆迁工作,却在“小数点”上失守,多人因踩了纪律红线被处分。
不做核实,漏掉小数点犯下低级错误
2015年7月中旬,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上托小学项目启动征地拆迁工作,并于8月份开始对红线内房屋等进行现场摸底。有着11年重点项目工作经验的尹仲篪负责该项目中的房屋绘图和测算工作。
在摸底工作启动前,区项目指挥部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传达项目执行的相关文件。工作经验丰富的尹仲篪,在培训时还负责为其他工作人员授课,指导工作人员绘制房屋平面图、计算房屋面积。在授课过程中,他还特别提到在与老百姓谈合同时,一定要到现场对房屋面积等进行复核。
然而,在接下来的摸底工作中,他却没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反而忽视了自己反复强调过的原则,让自己成为了反面教材。
在摸底工作结束后为尽快向区里汇报情况,工作人员分成两组对摸底房屋进行测算。鉴于尹仲篪在摸底工作中负责绘图,看图快,该组负责人安排他来列计算公式,其他人根据尹仲篪所列的公式直接计算结果后录入电脑汇总。陈某足房屋面积、附属设施属于尹仲篪所在的工作组负责,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尹仲篪因过分自信,不仔细核实,在数据中漏掉了一个小数点,致使陈某足房屋摸底面积虚增359.725平方米。最终导致区项目指挥部按照出错的面积数据支付了陈某足房屋补偿款。
“我从事过多年的重点项目工作,对自己很有信心。”在接受审查时尹仲篪这样解释。根据平面图列计算公式后,尹仲篪没有意识到自己误将踏步长度7.7米写成了77米,且77米踏步长度是显而易见的错误,但尹仲篪没有对自己列的计算公式进行验证,也没有向绘图工作人员核实,更没有到房屋现场去核实。
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点”之差,反映的是他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心态。
“我也没有想过要去现场核实,反正拆迁时肯定会有人去重新上门核实。”在审查谈话中尹仲篪吐露了自己的想法。
任性失责,监督成摆设
在摸底过程中,为加强数据把关,避免多算、错算、漏算,区项目指挥部专门安排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工作人员颜一平全程参与摸底现场监督和数据把关,而他又是怎么样全程监督的呢?
2016年8月颜一平接到通知,参加上托小学项目摸底过程中的监督工作。摸底前,区、乡两级指挥部全体工作人员开了碰头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工作人员按区域进行分组,颜一平没有具体分配到组,而是主要负责监督各摸底小组工作。
“征地拆迁不是我们财评中心的事。”在工作任务下达后,颜一平的一句话暴露了他当时的想法,也成为其后面任性失责的根源。
在随后展开的摸底工作中,颜一平跟着各摸底小组开展监督工作,但在摸底进行到第三、四户的时候,却因为一件事让其不顾自己监督职责“不辞而别”。
“当天我到摸底现场看了上托小学新址两边和对面的房屋,在摸底开始后不久,我跟现场拉尺量房的教育局老师提出‘要把尺拉紧,把数量准确’。他们没有听我的,还发生了争执,老百姓也对我有意见。发生矛盾后我继续跟着他们一起现场测量摸底,下午5点钟左右,工作还没有结束,我就准备开车离开了,走的时候我跟同行工作人员说,摸底的办事员、居民对我有敌意,我提的建议他们都不采纳。监督不了,我不参加上托小学项目征地拆迁摸底了。”颜一平在接受调查时交代。
“不行,你还是要来,你作为评审工作人员还是应该全程参与监督。”同行工作人员劝解道。
然而,就是因为这件小事,任性的颜一平再也没有现身摸底现场。直到十多天后区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要求其到项目现场,他才不情愿地过来。来到现场后既不监督测量,也不核对检查之前的数据。全程监督变成了仅有的两次“出席”,让77米的谬误顺利过了监督关。
贪图省事,审核走过场
源头出错,监督缺席,审核也未能“幸免”。
沿着摸底工作推进流程,区纪委专案组对数据把关的最后一道审核流程进行核查。2016年10月,乡项目指挥部将上托小学项目陈某足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报送到区项目指挥部。2016年11月,根据区项目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李进军、刘加意负责对上托小学项目陈某足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进行复核。
在区领导小组向陈某足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前,李进军、刘加意对陈某足房屋面积及拆迁补偿协议情况进行了两次复核,一次是摸底后审核房屋面积,一次是补偿协议签订后审核补偿协议情况。就是这两道看似严谨的审核关也没能发现其中的明显错误,造成国家资金损失上百万元,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经办人的疏忽大意和不负责任。
原来,在对陈某足房屋及补偿协议进行复核的过程中,李进军、刘加意图省事,同时也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并未到陈某足房屋现场进行情况核实,仅通过查阅陈某足房屋补偿协议及乡项目指挥部提供的摸底相关资料,询问乡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的方式,就认定房屋合法权属人、房屋面积数据没有差错,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价格标准符合规定。这其中就包括77米长的踏步长度,漏掉的“小数点”不但没有被发现,反而因盖章审核而被“背书”确认,最终通过了层层把关。
2016年11月,李进军、刘加意向区领导小组汇报陈某足房屋复核情况,并分别在房屋补偿协议上签名,区领导小组根据二人签名认可的补偿协议,向陈某足支付房屋补偿款349.05万元。而实际上,因房屋面积数据虚增、房屋性质改变、附属设施登记表和装修资料造假等多个不实情况,多支付了本不该支付的房屋补偿款共计247.74万元。
“我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坚持原则,没有坚持到现场重新量尺,是我工作不负责任……”李进军在检讨书中写道。
“我们只根据房屋补偿档案资料进行核实,对房屋的补偿价格进行了复核,考虑到复核价格没有超出合同价格,所以就没有再对房屋面积和内部装修情况进行认真仔细的复核。是我工作不负责任,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刘加意也悔不当初。
2017年2月,珠晖区纪委对群众反映“珠晖区实验小学上托分校项目中陈某足房屋拆迁补偿存在问题”一事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核实。同年11月,珠晖区纪委分别给予尹仲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颜一平党内警告处分,李进军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刘加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损失资金被全部追回。(本报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王建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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