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日举行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自贸区南沙片区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主题采访活动上,笔者获悉,广州市南沙自贸区管委会日前印发实施了《进一步优化提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下文简称《措施》),提出77条举措进一步优化提升南沙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大湾区营商环境新高地。
据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创新工作局副局长徐于棋介绍,《措施》与广州市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要点的目标举措进行对比,按照“全市最优”的原则,确定了《措施》一级指标的优化提升目标。
总体而言,《措施》所确定的优化提升目标全面优于广州市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比如,开办企业等方面,广州市2019年将全市开办企业时间压减至2.5个工作日内,2020年压减至2个工作日内,南沙2019年实现开办企业1个手续、1天全办结、刻章零成本;缴纳税费方面,广州市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新办企业税务信息确认和首次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纳税时间压缩至130小时,南沙实现8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纳税时间压缩至110小时,已实现新办企业税务信息确认和首次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据了解,《措施》围绕新区、自贸试验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在与港澳规则对接、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合作、知识产权等方面推出诸多措施,比如通过完善“三合一”(专利、商标、版权)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以及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等,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平台,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区等。
此外,《措施》还首次将竞争中性原则纳入其中,在多项举措中引入竞争中性原则。如: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执行针对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监督采购人预留政府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及透明度;建立竞争中性审查机制,出台针对性措施,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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