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开市仅两个月,首份股权激励方案就出炉。9月23日晚间,乐鑫科技(688018.SH)公布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上市后快速推出股权激励,市场人士并没太意外。信公咨询总经理吴非表示,在此前与拟上市公司的接触中,通过股权激励绑定核心人才就很受关注,有创始人甚至曾向其直言过,“股权激励是吸引我们上科创板的动力之一”。
与现行规则相比,科创板股权激励做了多项制度创新,包括拓宽激励对象范围、提高激励上限、放开限制性股票价格、实施方式更便利等。科创板首单股权激励中,授予价格打破50%的现行限制,采用新的实施方式,充分利用了规则。
不仅如此,草案中还出现了进一步的先行探索。比如,对不同对象、不同业绩设置相应的实施安排,并选择区别于以往把毛利等作为业绩考核指标等。“规则越灵活,企业操作空间更大,激励的效果越明显。”有市场人士称。
打破50%价格限制
打破价格限制,是科创板股权激励重要的创新之一。首份股权激励方案将该规则迅速落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的,应当说明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而根据其他板块适用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授予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上述参考价格的50%。
“之前规则里也对低于50%留了口子,但实际操作中并不常见。科创板的规则创新,给股权激励更大的选择空间。”吴非强调,科创企业的人才团队建设很重要,如何与核心人才实现深度绑定是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打破50%的价格限制、提高激励规模、更多重要股东可以参与股权激励,这些创新都将更大力度地激励科创企业核心员工。
乐鑫科技公告显示,此次授予价格确定为65元/股。定价方法是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首个交易日收盘价的50%。对比其他参考价,该价格是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39.61%、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41.95%,突破了以往“50%”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在放开50%的限制、给公司自行选择价格的同时,市场也极为关注高比例折扣的“低价”是否涉嫌利益输送。
对此,吴非解释道,在会计处理上,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和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将计入费用,进而影响公司利润。简单来说,股权激励授予价格的折扣越大,公司需要为差额所付出的成本就越高。“利润表现和价格优势之间,公司与大股东会进行平衡的,不会一味地追求大折扣做激励。”
科创板上市规则也同时作出要求,若出现授予价格低于50%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等发表意见。
“归属”后就可以流通
在规则制定之初,科创板股权激励灵活的实施方式受到市场极大关注。乐鑫科技此次股权激励中亦有采用,并因制度创新而实现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归属”后就可以流通。
科创板的限制性股票分为两类。按照规则,其一是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公司股票;其二是符合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透过较为生硬的概念来看,第一类即与主板限制性股票类似。在实际操作中,这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就需要先完成变更登记,股票所有权随之发生转移。
规则要求,股权激励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这种实施方式的缺陷在于,如果公司达不到激励条件或者激励对象离职,会触发回购注销已授予股票的程序,操作较为繁琐。
对比来看,科创板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最大的变化是在授予时可以不进行登记,而是在满足了一定条件后,再登记给激励对象。
这里的“授予”与第一类股票的“授予”大不相同。此时,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激励对象后续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才分次获得并登记股票。正是在这种安排下,登记后因情况有变而回购注销的情况基本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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